易经六十四卦第五十二卦:艮卦正解-艮为山(艮上艮下)
52、第五十二卦艮宫(上世):艮卦为山(艮上艮下)
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错卦;兑为泽。综卦;震为雷。交互卦;上震下坎成;雷水解。
地位;老阴。人位;少阴。天位;老阴。
序卦传;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艮;艮者止也。
崔觐曰:震极则征凶。婚媾有言,当须止之。故言“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”矣。
艮: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彖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不见其人,无咎也。
象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艮艮上艮下
程传:《艮·序卦》:“震者动也,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艮,艮者止也。”动静相因,动则有静,静则有动,物无常动之理,《艮》所以次《震》也。艮者止也,不曰止者,艮山之象,有安重坚实之意,非止义可尽也。乾坤之交,三索而成艮,一刚居二阴之下,阳动而上进之物,既至于上则止矣,阴者静也,上止而下静,故为艮也。然则与畜止之义问异?曰:畜止者,制畜之义,力止之也,艮止者,安止之义,止其所也。
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朱熹:“艮”,止也。一阳止于二阴之上,阳自下升,极上而止也,其象为山,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状,亦止于极而不进之意也。其占则必能止于背而不有“其身”,“行其庭而不见其人”,乃“无咎”也。盖身动物也,唯背为止,“艮其背”,则止于所当止也,止于所当止,则不随身而动矣,是不有其身也。如是则虽行于庭除有人之地,而亦不见其人矣。盖“艮其背”而“不获其身”者,止而止也。“行其庭”而“不见其人”者,行而止也。动静而止其所,而皆主夫静焉,所以得“无咎”也。
程传: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,动于欲也。欲牵于前而求其止,不可得也。故艮之道,当“艮其背”,所见者在前,而背乃背之,是所不见也。止于所不见,则无欲以乱其心,而止乃安。“不获其身”,不见其身也,谓忘我也。无我则止矣,不能无我,无可止之道,“行其庭不见其人”,庭除之间至近也。在背则虽至近不见,谓不交于物也。外物不接,内欲不萌,如是而止,乃得止之道,于止为“无咎”也。
周子曰:“艮其背”,背非见也,静则止,止非为也,为不止矣,其道也深乎。
郭忠孝曰:人之耳目口鼻皆有欲也,至于背则无欲也。内欲不动,则外境不入,是以“行其庭不见其人”也。“不获其身”,止其止矣。“不见其人”,止于行矣。内外兼止,故人欲灭而天理固存。孟子曰:养心莫善于寡欲,其“艮其背”之谓乎?
郭雍曰:《中庸》曰: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,艮之为止,其在兹时乎。
《朱子语类》云:“艮其背”,只是言止也。人之四体皆能动,唯背不动,取止之义,止其所,则廓然而大公。
又云“艮其背”,便“不获其身”。“不获其身”,便“不见其人”。“行其庭”对“艮其背”,只是对得轻,身为动物,不道动都是妄,然而动斯妄矣,不动自无妄。
又云“艮其背不获其身”,只是见道理,不见自家,“行其庭不见其人”,只是见道理,不见个人也。
又云明道云,与其非外而是内,不若内外之两忘也,说得最好,便是“不获其身”,“行其庭不见其人”,不见有物,不见有我,只见所当止也。
问伊川云,内欲不萌,外物不接,如是而止,乃得其正,似只说得静中之止否。曰:然。此段分作两截,“艮其背不获其身”,为静之止,“行其庭不见其人”,为动之止,总说,则“艮其背”,是止之时当其所而止矣,所以止时自“不获其身”,行时自“不见其人”,此三句乃“艮其背”之效验。
问“艮其背不获其身”,曰:不见有身也。“行其庭不见其人”,曰:不见有人也。曰;不见有身,不见有人,所见者何物?曰:只是此理。
陆九渊曰:“艮其背,不获其身”,无我。“行其庭不见其人”,无物。
许衡曰:人平地行不困,沙行便困,为其立处不稳故也。
蔡清曰:“艮其背”,《本义》云,背者止之所也。夫天有四时,冬不用。地有四方,北不用。人有四体,背不用。一理也。盖体立而后用有以行,此理若充得尽,即是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。
又曰四句只略对,“艮其背”一句是脑,故《彖传》中言“是以‘不获其身,行其庭不见其人’”。此段功夫,全在“艮其背”上,人多将行其庭对此句说,便不是了。“行其庭”只轻带边,缘“艮其背”了,则自然不见有己,也不见有人,故云此四句只略对。
陈琛曰:“背”者北也。人之一心,静之所养有浅深,则发之所中有多寡,而于静全无得者,一步不可行也。
吴曰慎曰:程子廓然而大公,物来而顺应,即其义。盖廓然大公,则忘我而不获其身。物来顺应,则忘物而不见其人,动静各止其所,斯能内外两忘。
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。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
朱熹:此释卦名,《艮》之义则止也。然行止各有其时,故“时止而止”,止也。“时行而行”,亦止也。艮体笃实,故又有光明之义,《大畜》于艮亦以“辉光”言之。
程传:艮为止,止之道唯其时,行止动静不以时,则妄也。不失其时,则顺理而合义。在物为理,处物为义,动静合理义,不失其时也,乃“其道”之“光明”也。君子所贵乎时,仲尼行止久速是也。艮体笃实,有光明之义。
程子曰:“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”,时行对时止而言,亦“止其所也”。“动静不失其时”,皆“止其所也”。
张子曰:艮一阳为主于两阴之上,各得其位,而其势止也。《易》言“光明”者多艮之象,著则明之义也。
《朱子语类》云:“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”,行固非止,然行而不失其理,乃所以为止也。
问艮之象何以为“光明”。曰:定则明。凡人胸次烦扰,则愈见昏昧。中有定止则自然光明,庄子所谓泰宇定而天光发是也。
李光地:释名之下,先著此四句,亦所以为释辞之端。“时止则止”,则,所谓“艮其背不获其身”也。“时行则行”,则所谓“行其庭不见其人”也。
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不见其人,无咎也。
朱熹:此释卦辞,《易》背为止,以明背即止也。背者,止之所也。以卦体言,内外之卦,阴阳敌应而“不相与也”。不相与则内不见己,外不见人,而“无咎”矣。晁氏云:“艮其止”,当依卦辞作“背”。
程传:“艮其止”,谓止之而止也。止之而能止者,由止得其所也。止而不得其所则无可止之理。夫子曰:于止知其所止,谓当止之所也。夫有物必有则,父止于慈,子止于孝,君止于仁,臣止于敬,万物庶事,莫不各有其所,得其所则安,失其所则悖。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,非能为物作则也。唯止之各于其所而已。“上下敌应”,以卦才言也。上下二体以敌相应,无相与之义。阴阳相应,则情通而相与,乃以其敌故不相与也。不相与则相背,为“艮其背”,止之义也。相背故“不获其身”“不见其人”,是以能止,能止则“无咎”也。
孔颖达曰:《易》背为止,以明背者无见之物,即是可止之所也。“艮其止”是止其所止也,故曰“艮其止,止其所也”。凡应者一阴一阳,二体不敌,今上下之位爻皆峙敌,不相交与,故曰“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”。然八纯之卦,皆六爻不应,何独于此言之?谓此卦既止而不交,爻又峙而不应,与止义相协,故兼取以明之。
苏轼曰:“艮其止,止其所也”,此所以“不获其身”也。“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”此所以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也。
《朱子语类》云:“艮其止止其所也”,上句“止”字,便是“背”字。故下文便继之云“是以不获其身”,更不再言“艮其背”也。下句“止”字,是解艮字,“所”字是解“背”字。盖云止于所当止也。“艮其背”,是止于止。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,是止于动。故曰“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”。
又云:“艮其背”了,静时“不获其身”,动时“不见其人”,所以《彖辞传》中说“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也”。周先生所以说定之以仁义中正而主静。
项安世曰:卦辞为“艮其背”,传为“艮其止”。晁氏说之曰:《传》亦当为“艮其背”。自王弼以前,无“艮其止”之说。今案古文“背”字为北,有讹为“止”字之理。
胡炳文曰:“不获其身”以下三句,皆从背说。背则自视“不获其身”,“行其庭则“不见其人”。《本义》所谓止而止,行而止,即程子所谓静亦定,动亦定也。
李光地:此是以卦体爻位释卦辞,以卦体言,阳上阴下,“止其所也”。以爻位言,阴阳无应,“不相与也”。“艮其背”内兼此二义,故其止所者,为“不获其身”。“不相与者,为“不见其人”。孔氏所谓卦既止而不交,爻又峙而不应者,极为得之。
程传:上下皆山,故为“兼山”。此而并彼为兼,谓重复也,重艮之象也。君子观艮止之象,而思安所止,“不出其位”也。“位”者,所处之分也,万事各有其所,得其所,则止而安,若当行而止,当速而久,或过或不及,皆出其位也,况逾分非据乎。
董曰:两雷两风两火两水两泽,皆有相往来之理,唯两山并立,不相往来,此止之象也。
邱富国曰:凡人所为、所以易至于出位者,以其不能思也,思则心有所悟,知其所当止而得所止矣。
李光地:思不出位,诸家皆作思欲不出其位,“思”字不甚重,今观《咸》卦云:“贞吉悔亡,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”。而夫子以“何思何虑”明之,则此“思”字盖不可略,杂扰之思,动于欲者也,通微之思,浚于理者也。《大学》云“安而后能虑”,盖“思不出位”之说也。
兼山艮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子夏易传;艮兩止也。各止於所,嚮也。見敵應而咎生也。不獲其身,不欲彼見於我也。至近而不可通,雖行其庭不見其人。我无見於彼也。不相見也。何敵之有乎,故无咎也。君子之道,无固也,時可止則止之,時可動則動之,消息以時,而道乃光也。
象曰:兼山,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一體而兩山,兼山者也。位身之止也,思不出其位,止者也。
(艮下艮上)。艮:艮其背,
郑玄曰:艮为山。山立峙各于其所,无相顺之时。犹君在上,臣在下,恩敬不相与通,故谓之艮也。
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。
虞翻曰:观五之三也。艮为多节,故称“背”。观坤为身,观五之三,折坤为背,故“艮其背”。坤象不见,故“不获其身”。震为行人,艮为庭,坎为隐伏,故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。三得正,故“无咎”。
案:艮为门阙,今纯艮,重其门阙。两门之间,庭中之象也。
《彖》曰:艮,止也。
虞翻曰:位穷于上,故“止也”。
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
虞翻曰:时止谓上阳穷止,故“止”。时行谓三体处震,为行也。
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
虞翻曰:动谓三,静谓上。艮止则止,震行则行,故不失时。五动成离,故“其道光明”。
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
虞翻曰:谓两象各止其所。
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
虞翻曰:艮其背,背也。两象相背,故“不相与也”。
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也。
案:其义已见繇辞也。
《象》曰:兼山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虞翻曰:君子谓三也。三君子位。震为出。坎为隐伏,为思,故“以思不出其位”也。
52.艮卦——论自我控制
艮下艮上
艮:艮其背。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
咎。
[译文]艮卦象征适时而止:抑止于脊背,看不见自身,行走在庭院中两两相背,更看不见整个人,没有咎害。
[提示]止其所当止。
艮卦是由两个三画卦的艮卦组成的纯卦。三画卦的艮卦一阳爻居于二阴爻之上,阳爻性动,阴爻性静,二阴在下静止不动,一阳已升至其上,虽然可动也不能动了,下静而上止,故称艮,艮就是止的意思。
本卦的卦名为何不称止,而仍称为艮?
这主要是因为艮除止义之外还有山的卦象,这样艮又有安重坚实之意,而这却不是止义所能包括得了的,故不称止卦。
艮卦卦辞看起来很深奥,也很难懂。为什么止则无咎呢?
当行则行,当止则止,君子能够自我控制,不使思想信马由缰,而保持内心的安定,这样冷静行事,当然没有咎害。人身以背最为止而不动,又是自身看不见的部位,即卦辞所说的“艮其背,不获其身”,可见止于背就是止于该止的地方,止其所当止;两个人行走于庭院,由于背对着背谁也看不见谁,即卦辞所说的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。但卦辞的“艮其背”这一番论述只是以人体为喻象,它要说明的,则是掌握止的最佳时位,止其所当止,就能收到好的效果,就如同止于背,什么也看不见,那才是真正的止。
卦辞只是个比喻的说法,它实际说的是人要止于心,无外求,也就是自我控制的问题,非礼勿听,非礼勿动,抑制自己不良的欲望,修正己心。
大致是这个意思。不过有一点要注意,止是自我安止,自我控制,不是靠外力来制止。外在的控制,只是强装出来的,只有内在的修养提高了,才能当行则行,当止则止,纯正而淡泊,永远也不会遭受什么咎害。
《彖》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。时行则行。动静不失其时。其道光明。
[译文]《彖传》说:艮,抑止之意。该止的时候就止,该行的时候就行。不论是行还是止,都要适当而不丧失时机,如此则抑止的道理自然就会光辉灿烂。
[提示]解释卦名艮的意义。
从《彖传》“动静不失其时”一句来看,似乎止不仅指静止,也指行动。
止的确还有行的一面。止于止是止,止于行也是止。止与行是对立的,也是统一的。正因为这一点不好理解,所以《彖传》才特别加以说明。“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”,道出了止与行之间的辩证关系。我们平常做事也是这样,坚持不懈地干一件事,就是止于行的止。
我插一句,这里的“止”就是坚持,就是自我控制?
是的。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,这种新的情况要求这件事必须停止,不宜再干了,这时就要止于止,即抑止于停止。这里的“止”也是坚持、自我控制。《彖传》中说“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”就是这个意思。
那么什么时候该抑止,什么时候又该行动呢?
无论是行动还是抑止,都要切合时宜,抑止为宜则止,行动为宜则行,在这里“时”是决定性的因素。把握住“时”,也就是把握了抑止之道,这样艮止的道理就会被发扬光大而变得光辉灿烂。
难怪《彖传》说:“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”不管做什么事情,什么时候该行动,什么时候又该抑止,自己心中有底,就会感到前途光明。正像我们今天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,即“止”于改革开放,人民看到这种形势就像吃了定心丸,自然感到自己的前途是光明的。(一会儿行,一会儿止,犹豫不决,势必给人们带来不知所措的感觉)
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,无咎也。
[译文]艮就是抑止,抑止要抑止在恰当的地方。卦中的六爻上下两两相互敌对,不相交往,各止于其所。因此看不见自身,行走在庭院中也两两相背,看不见整个人,没有咎害。
[提示]解释卦辞。
卦辞说“艮其背”,《彖传》说“艮其止”,可见背就是止,或者说是止的最佳处所。
背是人体中唯一止而不动而又自身看不见的部位,这是最为理想的抑止之处,这就是《彖传》所谓“止其所止”吧?
是的。下面一句“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”,是从卦形上来分析的。艮卦上下两体都是二阴在下,一阳在上,阴阳各止其所,安然不动,是相背不见之象。换言之,一与四、二与五、三与六均不相交应,不相应谓之“敌应”,故《彖传》说:“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”正因为有这样的爻位,所以卦辞才说:“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。”
《象》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o
[译文]《象传》说:两山并立,象征“止”,君子因此所思所虑也抑止在适当的场合,不超越本位。(兼:重,指两山并立。)
[提示]以卦象说明要思其所当思。
《象传》所谓“兼山”,就是指两山并立。艮卦上下艮均为山之象,如两山相重并立,故孔颖达《周易正义》中说:“两山义重,谓之‘兼山’也。”在《周易》中,两雷两风两水两火两泽都有互相交应的可能,唯独两山对峙,不可能有任何往来,谁都不作移就,各在各的位置上互不相涉,有抑止之象,故《象传》日“兼山,艮”也。
君子是不是从这两山各居其位、各止其所之象中,悟出行事要适得其位,所思所虑也要不越本位,思所当思、虑所当虑?
正是。所思所虑一旦越过本位,自然就会走上反面,成为邪欲。孟子对梁惠王说:“万乘之国,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;千乘之国,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。……不夺不厌。”要抑止这种祸乱,只有使彼此对峙,如两山并立,永不相犯,这样才能各安己分,各司其职。《曲礼》中所谓的“在官言官、在府言府、在库言库、在朝言朝”,实是官不侵职的训戒。至于《大学》中说的“为人君止于仁,为人臣止于敬,为人子止于孝,为人父止于慈,与国人交止于信”,更可见抑止要适当其位,思虑要切合时宜,不能超越本位,以免放纵。故程颐《周易程氏传>中说:“君子观《艮>止之象,而思安所止,不出其位也。位者,所处之分也。万事各有其所,得其所,则止而安;若当行而止,当速而久,或过或不及,皆‘出其位’也。”